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禁驾公车非根治官员肇事之本
俞洲

    重庆市开县交通局副局长张代久上周末驾驶公车,撞上一辆摩托车,导致车上两名男子死亡。记者昨天从开县方面获悉,张代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纪检监察部门停止了党内外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县纪委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强调,领导干部禁驾公车是三令五申的纪律(11月13日《重庆晨报》)。
    一段时间以来,官员驾车肇事的新闻屡见报端,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使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过早逝去,也往往断送自己的事业前程。例如,江苏涟水县委干部候继海,为给亲属祝寿驾车撞死一学生;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万祖永酒后驾车,在大街上连撞4人;四川忠县代县长卢胜贵在县城闹市区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离事故现场,又指使他人顶罪;绵阳市委书记黄学玖驾车撞死人后找替罪羊……
    诸如此类的负面新闻,常常遭到公众严词痛斥,并把指责的矛头对准公车制度和私用私驾现象。有鉴于此,许多地方纷纷出台规定,把干部私驾公车列入违纪范围,情节严重将免职开除。把禁驾公车视作灵丹妙药,其目的意在肇事处理上淡化“官车”管理漏洞上的责任,如果想藉此消除官员驾车频频惹祸的现象,恐怕是对不上病症、号不准脉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公车并非交通肇事的罪魁祸首;相反,随着公车制度的改革,将会有大量的官员通过享受车贴形式,驾车上路。事实上,官员驾车之所以成为公害,其实与公车无涉,如果从根子上分析恰恰源于其手中掌控的权力。
    正是由于对权力的迷信,才会令一些官员有胆量挑战法律,尽显违法豪情。不管是驾车老将,还是“新手上路”,哪怕无证无照,只要车瘾一来,尽可风驰电掣,潇洒上路,甚至不惜酒后驾车,以体现领导派头和威风。即便是“持证族”,往往也很少接受认真学习和严格考核,与之相反,凭借权力和关系获取合法“假照”的绝非个别现象。于是,因为车技生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便慌不择路,乐极生悲,祸害百姓。
    另一方面,官员肇事之所以引人关注,源于公众存有的对他们的较高道德预期常常沦为奢望所产生的强烈失落感。为了避免因交通肇事影响政治前途,在现实生活中频频出现官员驾车“十个肇事九逃逸”的奇观。在这些官员眼里,对权力有着根深蒂固的迷恋和迷信。冒名顶罪也好,花钱私了也好,他们总有办法摆平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给遇难者家庭带来的毁灭性灾难消于无形中。
    现实生活中,权力的魔法也确实威力四射。一旦官员肇事,有关部门总是说客盈门,“献计献策”,百般庇护,甚至不惜徇私舞弊。正是由于肇事成本之低不足以约束官员特权,才使不少官员我行我素,肇事不断,从而损害了官员和政府的形象。
    要杜绝官员驾车成公害的现象,治本之策绝不应仅限于官员禁驾公车制度。当务之急,应强化违法制裁机制,严格依法处理,从而消除特权意识。否则,即使官员驾驶的是纯粹的私车,也一样会成为社会的公害。